2020-09-27
各部门、各用人单位:
为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和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奋发成才,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更好地推进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粤科职院院字[2019]211号)、《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办法》(粤科职院院字[2019]210号)文件,现在学院内开展2019-2020学年学生勤工助学考核评优(自强之星)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2020学年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且在推荐单位的在岗时间需满一学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优良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生活朴素,精神积极向上,能够在逆境中自尊自立,自强不息,奋发成才;
2.在勤工助学活动中,模范遵守勤工助学活动以及学校、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勤工助学的有关协议,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获得勤工助学用工部门的好评和肯定;
3.热心于勤工助学工作,具有较为典型的个人勤工助学经历,做出了不凡的成绩,引起广大师生或社会的积极回应,为学校赢得良好的声誉;
4.励志感恩,积极工作,自强不息的感人事迹,能够自食其力,顺利完成学业;
5.在勤工助学工作上有其他特殊事迹或突出贡献者,可予以优先考虑。在校期间,努力工作,无旷工,迟到、早退等不良行为。
三、奖项设置及评选名额
考核优秀名额不超过用人部门勤工助学在岗人数的20%,考核优秀的同学授予“自强之星”荣誉证书,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用工单位申请,由用工单位按照分配名额(办公室评选6人、实训室评选1人)推荐组织参评,不足1名的可与其它用人单位合并评选。
2.用人单位根据评选情况组织学生填写《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自强之星”候选人填报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自强之星”汇总表》,汇总后9月30日16:00前分别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至学院学工部,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jsj_shejianbu@qq.com,纸质版本送至J3-308马姝处。
3.学院对各设岗单位推荐名单组织评审,并在院内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名单上报学校审批。
五、要求
1.本次评选各用人单位应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和评审程序进行,宁缺毋滥,确保评优工作取得良好的预期效果。
2.参评者评选的申报材料应内容真实,对申报材料不全、失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2: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自强之星”候选人填报表.docx
计算机工程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