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我校学生会组织改革成果,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骨干”评选工作,以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团结引导广大青年学子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级学生会;
(二)2021、2022级校院两级团委、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学生社团负责人,各班级团支部、班委会负责人。
(一)优秀学生会
思想政治引领成效显著。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学生会意识形态工作,勇于站在时代潮头,敢于承担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做好重大活动和关键节点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到党和国家事业之中。
组织建设完善规范。依章依规开展工作,组织章程完备并经校学生会核准、所在学院党总支审定,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按期换届,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团在学院党总支领导、学院团委指导下,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优秀学生会应明确职能定位,改革运行机制,精简组织机构,认真落实“校-院-班”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坚持从严治会,工作人员遴选条件明确清晰,遴选程序严谨合规。
服务同学精准有效。牢记服务宗旨,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倾听广大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积极畅通校园沟通协调渠道,以实际行动帮助同学解决困难。2023年度“我为同学做实事”服务项目成效显著的学生会组织优先考虑。
深化改革扎实有序。稳妥有序推动学生会深化改革,高质量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加强功能型团支部建设,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全面完成2022-2023学年学生会组织改革评估备案工作,完成2023年度春秋两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积极配合校、院团委和校学生会的各项工作,积极承办或协办校、院团委和校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科技节、校园文化艺术节、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暨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灯塔学习会”、“学生会集体学习会”等。
上一年获得过学校“优秀学生会”的学生会组织不得参评。
理想信念坚定。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共青团员应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并按时缴纳团费。
恪守学生本分。学业优良,最近一学期/一学年/的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前50%,其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的同学可优先考虑。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i志愿”系统注册,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工作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珍惜在学生组织工作服务同学的机会,勤奋踏实、认真履责,在推动学生组织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广泛群众基层,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根据2021级、2022级在校学生人数和工作开展情况等制定评优申报名额分配表,我院有14名优秀学生骨干推荐名额。
四、工作要求
(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本着对学校、学生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认真严肃开展推报工作。对申报对象进行量化考察和全面了解,所有报送材料及其内容要求真实、客观,在推报过程中充分倾听师生的意见建议。推报单位应对推报人选进行群众评议及公示,群众评议人数不低于30人视为有效,好评率不低于80%视为达标。
(二)严肃推报,公平公开。要严格遵守推报程序和组织纪律,在推报过程中征求所在单位党团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评选,推报单位应将推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一律不得推荐。评选过程严禁任何舞弊行为,若出现上报不实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表彰资格。
(三)重视宣传,营造氛围。要重视宣传,注重运用新媒体平台对评选对象进行专题报道,积极引导广大同学汲取榜样力量,有效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努力建设一支胸怀理想、心系同学、品学兼优、作风扎实的学生骨干队伍。
五、报送方式
各为同学于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申报表(详见附件2、3)、汇总表(详见附件4)及佐证材料以“校‘优学优干’评选申报材料(姓名)”命名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2317516821@qq.com。材料要求齐全、严谨、清晰,且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须一致。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
艺术设计学院分团委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