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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学生校内实践岗
考核评优(敬业之星)活动的通知

2020-09-27




各部门、各用人单位:

为充分发挥校内实践岗在“实践育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更好地推进我校校内实践岗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校内实践岗管理办法》(粤科职院院字[2019]207号)文件,决定在校内开展2019-2020学年学生校内实践岗考核评优(敬业之星)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2020学年参加校内实践岗的学生,且在推荐单位的在岗时间需满一学期

二、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优良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生活朴素,精神积极向上;

2、在实践活动中,模范遵守实践活动以及学校各用人部门的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实践活动的有关协议,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获得实践岗位用工部门的好评和肯定;

3、无旷工、迟到、早退等不良行为;

参与评优的学生,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热心于实践工作,做出了不凡的成绩,引起广大师生或社会的积极回应,为学校赢得良好的声誉;

2、在实践岗位上有其他特殊事迹或突出贡献者,可予以优先考虑;

3、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或其他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

三、奖项设置及评选名额

考核优秀名额不超过用人单位在岗人数的20%,考核优秀的同学授予“敬业之星”称号和荣誉证书。

四、评选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各用人单位按照比例组织评选。

2. 用人单位根据评选情况组织学生填写《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敬业之星”候选人填报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敬业之星”汇总表》,汇总后9301600前分别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至学院学工部。纸质版材料请报送至J3-308马姝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sj_shejianbu@qq.com

3. 学院学工部对各用人单位推荐名单组织评审,并在院内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名单上报学校审批。

五、要求

1.本次评选各用工单位应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和评审程序进行,宁缺毋滥,确保评优工作取得良好的预期效果。

2.参评者评选的申报材料应内容真实,对申报材料不全、失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2: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敬业之星”候选人填报表.docx

附件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敬业之星”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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