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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06-17




各班级 :

为进一步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力度,规范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让学生顺利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力度

我省从2017年起已经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现办理区域和办理对象的全覆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逐步成为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模式。各普通高校要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力度,制定宣传方案,丰富宣传手段,注重宣传质量,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影响力与覆盖面,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了解贷款政策,知晓贷款流程,顺利获得贷款,确保不让一名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组织2019届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

享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应届毕业生,需在620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毕业确认操作,并更新联系方式。请各班级组织和督促借款毕业学生完成毕业确认。

系统操作方法: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手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包括首次贷款和续贷。高校在校学生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现场申请和确认,续贷须先进行网上申请,再到现场确认。具体手续如下:

(一)网上申请

1、首贷在校大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并按指引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续贷学生625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续贷申请,按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其上一学年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二)现场确认

1、首次贷款在校大学生携带《申请表》、高校学生证和身份证明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签订借款合同,签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

2、续贷高校在校大学生由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请表》及办理人的身份证,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签订借款合同,签收《受理证明》。

(三)上交《受理证明》

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入学后一周内须及时将《受理证明》上交学院学工部实训三516办公室周老师,由学校确认入学信息和欠费信息

针对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部分地方的区(县)教育局或资助中心需要学生提供在校未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个别地区有专门的生源地贷款续贷材料,如需加盖学院公章、学生工作部(处)公章,请于628日前联系实训三516办公室周老师。

四、常见问题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在线服务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贷款学生如忘记系统登录密码,可自行通过系统的回答问题找回,或联系当地区(县)级资助中心重置密码。

五、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关系到我校生源地贷款在校学生的首贷、续贷申请和生源地贷款毕业学生还款及个人的征信记录,请各班级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到每一位有学生,按期完成毕业确认和续贷申请。如在具体操作中遇到问题和困难,请及时联系学工部周小云老师,0756-7796129





计算机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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