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学生用户收费暂行管理办法
一、 为维护校园网正常运行,保证上网用户良好的上网环境,依据"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校园网管理暂行办法",学院对上网用户实施收费。
二、 学生用户在交纳开户费50元后,网络中心提供IP地址等网络资源。(学生回到广州校区,只需交纳10元IP地址使用费即可继续享有校园网服务)
三、 学生用户可免费使用校园网内部网络资源。
四、 广州校区学生用户根据互联网络流入量实行流量计费方式。15元包月限500M流量。超过流量按千字节0.0001元计(即每百万字节0.1元)。
五、 广州校区学生用户在网管中心交纳网络使用费。
六、 广州校区学生用户个人使用流量超额后,计费系统将暂停其帐号。用户账号有余额或在预交费用后,可自行点击“使用超量计费”后即时使用网络。所交费用可跨学期使用,余额可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退还。